前言:為什麼要聲請免除扶養義務?
在台灣,《民法》規定直系血親尊親屬(例如父母)與子女之間互負扶養義務。也就是說,父母年老或喪失生活能力時,子女原則上必須負擔照顧與經濟支持。但現實中,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曾盡到對子女的責任。
有些父母可能在子女年幼時未提供生活費,甚至遺棄家庭;有些則長期施暴、辱罵、虐待。當這些情況發生時,讓子女反過來再負擔沉重的扶養費用,顯然有失公平。因此,《民法》第1118條之1特別明定,在特定情況下,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「減輕」或「免除」扶養義務。
然而,雖然有法律規定,但實務操作卻需要非常繁複。法院並不會僅憑一句「父母沒有好好照顧」就裁定免除扶養義務,而是要求具體事實與證據。這也就是為什麼「聲請狀」的撰寫格外重要。
本篇文章將完整解析如何撰擬一份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狀,逐段教你該如何填寫,並提供範例、QA 教學以及實務案例,讓你能在遇到爭議時,能夠靠自己完成聲請,並主張應有的權益。
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狀的基本結構
法院針對「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」案件,有提供統一的聲請狀格式。這份聲請狀大致分為以下幾部分,但並非一定要按照此格式完成,只需要讓法院能清楚知道你的主張即可:
- 當事人基本資料(聲請人與相對人)
- 聲請事項(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)
- 事實及理由(詳細敘述原因)
- 附件(例如戶籍謄本、證據文件)
- 結尾(法院名稱、日期、簽名或蓋章)
這些部分看似簡單,但每一段都有需要注意的細節。以下法律得來訴將為您逐段分析拆解,並舉例說明,教您一次完成。
逐段教學:如何正確填寫聲請狀
(一)當事人基本資料
聲請狀的第一部分,必須填寫 聲請人 與 相對人 的基本資料,包括:
- 姓名
- 身分證字號
- 聯絡電話
- 戶籍或居住地址
聲請人通常是「子女」,而相對人通常是「父母」。
📌 範例:
聲請人:王小明(子女名字) 身分證字號:A123456789
電話:0912-345-678
地址:台北市○○區○○路○段○號
相對人:王大同(父母名字) 身分證字號:A987654321
電話:無
地址:台北市○○區○○路○段○號
(二)聲請事項
這一部分直接點出訴求:
「聲請人對於相對人之扶養義務,予以(減輕 /免除)。」
實務上,多數子女會選擇 免除 扶養義務,但如果法院認為情節不足以免除,仍可能只「減輕」。因此,聲請狀中應明確寫明「免除」,同時預備附帶聲請「如未准免除,請求減輕」。
📌 範例:
一、聲請人對於相對人之扶養義務,應予免除。
二、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
(三)事實及理由
這是最重要的部分,必須具體說明為什麼應該免除扶養義務。法律依據為《民法》第1118條之一,主要分兩種情況:
- 相對人(父母)曾對聲請人(子女)或其配偶、直系血親,施以虐待、重大侮辱或其他不法侵害。
- 相對人未盡扶養義務(例如:在子女年幼時未提供生活費)。
此外,若要免除而非僅減輕,還必須加上「情節重大」。
📌 範例:
聲請人自幼父母離異,由母親單獨撫養,相對人王大同未曾支付任何扶養費,亦未探視聲請人,致聲請人自小生活困苦,必須依靠親戚接濟方能完成學業。
成年後,相對人因賭博習慣,多次借貸,甚至對聲請人施以辱罵與暴力,造成嚴重心理陰影。此等行為,顯示相對人未盡父親應有之責任,且情節重大。
依《民法》第1118條之一規定,由聲請人負擔扶養義務,顯失公平,爰此聲請免除扶養義務。
(四)附件
附件是支持事實的證據,常見包含:
- 戶籍謄本(證明親屬關係)
- 醫院診斷證明(若有受傷、精神治療紀錄)
- 國民年金或社會補助紀錄(證明父母並非無生活資源)
- 其他證據(例如法院判決、警察筆錄)
📌 範例:
附件:
一、戶籍謄本乙份。
二、警察報案紀錄乙份(證明相對人施暴)。
三、教育補助申請紀錄乙份(證明相對人未盡扶養)。
(五)結尾
最後要寫清楚法院名稱(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)、日期,以及聲請人簽名。
常見問題 QA
Q1:一定要有證據才能聲請嗎?
✅ 是的。法院判斷「情節重大」時,非常重視書面證據。若僅有主張而無佐證,通常難以成立。
Q2:如果父母只是偶爾沒給錢,能免除嗎?
❌ 通常不行。法院會要求長期、嚴重、持續性無扶養事實,才會認定情節重大。
Q3:兄弟姊妹能一起聲請嗎?
✅ 可以。如果父母同樣未盡責任,兄弟姊妹均可單獨或共同聲請。
Q4:聲請費用多少?
💰 家事事件的聲請費用相對低廉(約2000元),部分情況甚至可以申請減免。
Q5:需要律師嗎?
未必。但若案件涉及複雜證據或相對人抗辯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,以增加勝算。
法院實務案例解析
案例一:長期未扶養 → 免除成立
父親在子女幼年時未支付扶養費,完全未參與成長過程。法院認為,父親已長期未盡基本義務,免除成立。
案例二:偶爾失職 → 僅減輕
母親雖未提供部分生活費,但仍偶有接濟,且未有重大侮辱或暴力。法院僅認為可減輕義務,而非免除。
案例三:長期虐待 → 免除成立
相對人多年對子女施以言語暴力,並有肢體傷害紀錄。法院認定「情節重大」,裁定免除扶養義務。
結語
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是一個兼具情感與法律的議題。雖然法律規定提供了出口,但法院審理時仍會嚴格把關,避免濫用。因此,聲請人必須準備完整的證據與清楚的理由,才能爭取公平。
如果你正面臨相似的困境,建議盡早蒐集文件,並尋求法律專業協助,讓自己的權益獲得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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